黃士豪專欄|4個問題判斷你該買房、還是繼續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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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其中一個特別的地方,就是對房子的熱衷。包含我自己,都面臨到身邊的人、長輩希望我早點買房,似乎買了房就等同於「定下來」、「有個家」、甚至能強迫儲蓄。
如果你剛領年終、長輩在催、或是感覺自己年紀到了,我想這篇能給你更多底氣面對來自外在和內在的叩問。
房子目的就兩種,一是拿來自住的,一是拿來投資的;大家都會這麼說,但我看到買下去的人,有極少數是真的考慮周全之後的明智決定,更多是擔心租房是在幫別人付房租、或仲介/銷售人員說這裡地段好,後勢看漲,那就先買吧!
於是,很多「開心沒兩個月,就開始備感壓力」的房奴也隨之誕生了,從大多案例來看,其實都只能買到買得起的房子,而不是理想中的房子。
給買房自住者:你想要的居住品質是什麼?
我們以台北的房市為例,對於自住而言,2023年平均標準房價每坪60萬左右,而房租則是平均每坪1,600元,假設一個小家庭要租30坪的房子,衍生的金流支出是每月租金是48,000,押金兩個月96,000。
如果用買的呢?房價1,800萬,頭期款至少360萬,貸款20年,用1.2%利率,每個月要繳75,020元;20年繳完多付給銀行的利息是360萬元。如果加3年寬限期,寬限期期間是每個月14,400、寬限期後78,068元。這還沒加上裝修,最基本大概30~50萬。
從自住這個目的來看,我們需要明確願景。什麼是理想中的樣子?居住品質的定義又是什麼?租房是否也能打造自己喜歡的樣子、以及保護自己不被房東隨時收回房子?
我在台北居住期間,因為3個孩子還小,妻子是全職媽媽,需要很多協助,所以對我而言最棒的住處不是豪宅,而是有信任的人能就近幫忙。最理想的情況就是住離岳父母近、且最好在一樓(因為沒有樓下來投訴孩子亂摔地板)。另一方面,我定義自己覺得舒服的樣貌包含了木地板、孩子的房間、上下舖、大螢幕電視、以及合約內雙方同意才能退租等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