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淡如:我在北海道買下4間房,卻賠了上百萬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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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投資的教訓
不久前,我一個人去北海道旅行,順便看了7年前投資的兩間房子。7年前,我和家人到北海道我最喜歡的城市小樽旅行,正是入秋時候,天氣好得不得了。
在當地仲介的介紹下,我買進了4間房子。一次4間?是的,因為它「很便宜」,而且是在我很喜歡的小城——小樽。它曾是比札幌人口還多的北海道城市,有一條怎麼拍就是絕美風景照的舊運河,街道上有許多美麗而堅實的歐式建築,還有各種大正時期就開立的私人博物館。四間含土地的別墅,還不到東京一間舊舊的小套房價錢。而且裡頭都有租客,年投報超過20%。最貴的那間售價只要300萬日圓,月收5萬日圓。
用台灣的標準來看,真的太便宜了。問題在於不能用台灣的標準,因為那是地廣人稀、一年可能冰封半年的北海道。我當時想的是,租5年就回本了。這個心理,跟那些會踏進高利息騙局的人是一樣的——忽略了大環境的客觀事實。
感情用事在長期投資上是很可怕的,每個投資界的人都可以告訴你。如果你念EMBA,因為欣賞或同情某個同學,又因為「反正很便宜」就去投資他的公司的話,血本無歸的機率極大。因為你沒有仔細分析他的商業模式,到底會不會獲利?基於「我喜歡」和「反正很便宜」,我在北海道賭上了我的浪漫魂。
7年後,結果很明顯,雖然不是大錢,但這一筆錢如果去買台灣0050之類的ETF,按照七二法則,至少多一倍。那些房子的下場呢?有一間,賺了一些租金之後,以原價負50萬日圓賠售,因為裡頭的租客穩定,有中國客戶想要接手,就趕快賣了,雖然收了兩年租金,加上手續費、仲介費,還是賠了30萬日圓,只能說「還好」是日幣。
另一間,因為房客在隆冬跑掉,屋頂上的積雪沒人清理,壓壞鄰居的車子,還好沒有壓到那對老夫妻。賠了150萬日圓,又花了錢修理屋內暖氣,以賠150萬日圓賣出。這間總共賠了300萬日圓。
還有一間還在荒蕪中,我這一次用地址按圖索驥,發現它的煙囟掉落了,只能慶幸它旁邊沒鄰居。再另外一間,是我日本友人繼承的老房、但是不想要,只用80萬日圓的價格賣給我的公司。一年前,很幸運的被當地一個糊塗的業者拆錯,保險公司理賠我65萬日圓。不過,還像廢墟一樣站在美麗的土地上。
(責任編輯 / 杜韋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