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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機會成本?

時間、金錢用了便會消失,所以當一個人採取某一行動,投入這項活動的資源,就無法用在其他地方。而在所有被迫放棄的選項中,價值最高者,就是該行動的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

機會成本的由來?

機會成本的概念,最早是由法國經濟學家弗雷德里克.巴斯夏(Frederic Bastiat)於1850年提出,他在〈看得見與看不見的〉(What Is Seen and What Is Not Seen)一文中,以小孩打破玻璃窗為例,說明此現象。

不過,巴斯夏並沒有為「機會成本」命名。這個名詞真正面世,須等到1914年,才由奧地利經濟學家弗里德里希.維塞爾(Friedrich Wieser)創造出來。

機會成本怎麼計算?

根據《經濟學》定義,機會成本等同「經濟成本」,經濟成本是由外顯成本和內隱成本所組成。所謂外顯成本(Explicit cost),是指實際花出去的資源、內隱成本(Implicit Cost)則是未發生的收益。

許多人在計算機會成本時,常常把它和沉沒成本(Sunk Cost)混為一談。所謂的沉沒成本是指,已經發生且不可回收的成本。由於是已經做出的決定,因此不能納入成本考量,否則會高估選擇的代價。

(延伸閱讀:機會成本是什麼?如何計算?識破隱形成本,做出不後悔的選擇

如何應用機會成本?

《機會成本》作者清水勝彥便指出,企業決策時,可以用機會成本來分析,行動前、中、後的資源效益。

他舉例,多數公司在推出新產品前,都會做市場調查、產品測試。然而,產品的準備期愈長,就代表愈晚上市。愈晚上市,公司就少賺了錢。

換言之,完美上市計畫的機會成本,就是時間拖太長可能失去的市場份額和銷售量。因此,在行動前必須思考,公司願意犧牲多少銷售量(機會成本),來提高新產品成功的可能性。

(延伸閱讀:你會花上千元在迪士尼買一顆氣球嗎?6個財務決策,預判你的人生決策

機會成本的使用時機?

〈你不該總是付出110%的努力〉(暫譯,原文為You shouldn’t always give 110%)指出,一些工作者會自豪於自己做任何事都全力以赴,但其實這不可能,也沒有必要。

以機會成本的角度思考,每個人的時間都是有限的,為一個項目多付出10%、20%的努力,就表示犧牲掉另一個任務10%、20%的資源,所以不可能每項工作都付出超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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