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心望×金聯舫:舊產業,如何玩出新規則?
金聯舫(以下簡稱金):CatchPlay投入數位內容平台的原因是什麼?
張心望(以下簡稱張):威盛集團最早以電腦為核心,宏達電子也是由系統開始,後來一路從NB、PDA衍生到現在的智慧型手機,直到經營HTC的品牌。然而,這中間一直缺乏一個「膠」,就是digitalcontentplatform(數位內容平台)。像iTune除了產品,還加上內容、服務,在威盛集團裡正好看不到這個部份。
焦點1:如何把新思維帶進成熟產業?
金:為什麼決定自己切入電影市場,掌握內容?
張:最早,我們不是只有Video,還有遊戲、音樂等等,但發現遊戲是另一種型態的產業;數位音樂又因為盜版猖獗,是條死路。後來發現,電影最能夠發揮。
所以2006年,我們把公司名稱從VIA-OnDemand改成CatchPlay,因為在這個市場中,必須先有一個對消費者和善的名稱,才有機會重新切入。
內容產業跟技術出身的公司,有很大的概念上差異,例如:IT界的人,看規格做事情,只要規格比別人好,價格比較低,就能勝出。但在內容產業,沒有規格這件事,一部電影出來,再難看,都是特殊、獨一無二的,所以這兩個產業的根本認知,完全不一樣。在溝通上,起初發生很多狀況,像我們這樣以技術起家的公司,很難獲得內容產業認可,除非自己跳下去玩。
不斷調整後,我們在想法上愈來愈接近市場,之後乾脆自己買內容,倒過來完成整個上下游的整合,我們自己擁有內容,自己發行。
金:你說你自己擁有內容,表示你自己拍電影嗎?
張:自己拍、自己代理、自己買、自己發行。像Apple或者中華電信的概念是platform(平台),就是開一個架,讓大家的產品上架,由他們負責傳送產品,再一起share(利益),這本來是我們最早想做的。但這個概念在亞洲不太容易work(實行),因為有內容的人會覺得,我為什麼要給你上架?只是這個問題是雞生蛋、蛋生雞,沒有好的內容上架,平台起不來,起不來賺不到錢,更沒有人要上架。
所以,我們解決的方法就是全部自己做,自己買內容,自己上自己的平台,當我們有了一個底之後,再歡迎其他人加入,這樣比較容易推動。
金:從IT跨足內容,你如何克服遇到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