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美,由自己界定
Q:談到「美」,應該是件舒服愉悅的事,但為什麼事實上「美」會對人造成壓力呢?
A:過去,「美」是非常個人的事,也就是所謂「私領域」或特定的場域,如美術館、博物館等地方出現。但現在「美」卻轉而出現在「公領域」範圍,如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的公共藝術、IKEA家俱、甚至是已經美術館化的誠品書店等。
大眾傳播媒體,尤其是廣告頻頻傳達「什麼樣的人才是健康」、「什麼曲線、比例與膚色才叫美」。甚至,公部門與國家機器也開始以訓育的方式佈達「美的政策」,告訴你「美要有一定的條件」,最近台北市呼籲全民減肥運動、總統與立委開始紛紛減肥等等,都是形塑特定「健康與美的樣貌」的例子。
於是,美學不再只屬於私領域、只有特權階級才能感受的體驗,而是成為日常生活型態,並且存在於公領域中。一旦美學屬於公領域時,就會成社會規範。
透過這樣社會化的過程,每個個體自然地開始自問:「我是否符合這個社會規範?」或者焦慮自己不符合這個社會規範,會被認為「沒有格調」而影響到人際關係等等。
因此,美不再只是個人的事了,隨著社會規範的建立,美成了壓力,甚至成為「注意力的戰爭」。對工作人而言,就是如何能在芸芸眾生中,藉由打扮來吸引他人的注意力。
這呈現出「美」與「生產力」的緊密結合。過去美只是生活哲學與藝術理念,但現在卻是「美學經濟」,如果工作人能夠符合這個產業「美的標準」,那麼就代表著你有工作能力、符合工作條件。其中又以服務業最為明顯。
Q:就像很多廣告總是傳達:美的主角,總能很專業地提供解決方案給較不起眼的配角,而觀眾自然也就會把「美」當作是「有能力」?
A:是的,這是美學與經濟生產結合的結果。因為美與經濟生產的相結合,讓「美」對工作人而言,隱約有了「能力」的意涵。如果一個人展現出符合社會期待的美,就表示這個人對社會規範有認知,自我行動的操控能力強。於是,除了職場實戰表現外,美的形象成了工作人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