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無懼
圖片來源:王竹君
創辦人張明正今年50歲,曾經兩次被美國《商業週刊》評選為“亞洲之星“。
這位來自屏東的鄉下小孩,高中念4年、大學考2次,卻滿腦子只想創業,「就像衝浪的人,一直要找最高的海浪,可以衝上最高的浪頭」,認為人生的極致是天生我才、盡情發揮,人應該做喜歡做的事,追求熱情所在。
30歲之前是練戰術、耐壓力的年齡,30歲之後才能培養對於商業的戰略思考。
在最不適合創業的經濟蕭條期,看勇於走自己的路的張明正,與你分享創業心得。
Q你最喜歡的八個字是“天生我才、盡情發揮“,為什麼?
A人說一枝草一點露。人生的意義,不論是最偉大或是最渺小的人,真正不變的意義是追求熱情。什麼熱情可以讓你奮而忘食,等你很有地位,最珍貴的還是想起那一段追求熱情的時候。
在工作上追求熱情,一定是做自己最喜歡做的事。假如現在做的事情不是你最喜歡做的事,沒有熱情,每天上班很痛苦,就趕快辭職。除非你45歲,你沒辦法辭職,人生就已經是這樣。追求熱情所在,很多失敗與困難,都變得不重要。
Q我看趨勢的創業過程是非常挫折,你如何面對這種困境?
A創業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客戶不買、業績不成長、請錯員工、被人家倒債、競爭者來幹掉我們,這些情形都是會發生,不發生才奇怪。我的心態是這樣,心中有一個目標,一定要做,把挫折當作是正常的,把打贏競爭者的事,當作是驚喜,每一次的小成功讓我自得其樂,自我鼓勵。
如果你把自己設限太高,認為做生意就是很順,一定馬上可以賺到錢,這樣就錯了。本來改變就會有不確定,不確定就會有風險,有風險就會有失敗。我的哲學就是創業不如意十之八九,把每一次的小勝利當作灘頭堡,不斷向前。
可是到最後,做生意最重要的是打倒競爭者,讓你和競爭者之間的差距拉大。慢慢地,更了解策略和商業模式是作生意當中最關鍵的事。
剛開始我不懂策略和商業模式,每次都是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讓自己忙得亂糟糟,每次都是置之死地而後生,久了之後才懂得培養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