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打工正夯 小心別被老闆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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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今天面試一家企業的工讀生,雇主表示時薪給付110元,這樣的待遇合理嗎?
A:勞動基準法已經修正。自民國104年7月1日起,勞工每月基本薪資調整為20,008元,每小時120元。時薪過低,雇主是違法的。
Q2:開始打工後,才發現雇主沒有幫我辦理勞健保,工讀生適用勞動基準法嗎?公司應提供的保障又包含哪些?
A:打工族最在意的事情莫過於薪資,反而很容易忽略薪資以外例如「勞健保」等相關權益。因此每年暑假總有打工族因為沒有投保勞健保,導致意外發生時,無法申請職災給付。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年滿15歲以上,60歲以下,不論工作性質是正職、工讀生或試用期員工,凡是僱用5名員工以上的公司、企業,都必須在員工「到職的第一天」,確實幫勞工辦理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並提繳6%勞工退休金。
因此,若是雇主暫緩或沒有幫自己投保,應主動請求投保單位辦理加保,也可以尋求相關申訴管道,捍衛自己的權益!
Q3:我於暑假期間至一家企業實習,搭乘公務車行經高速公路時意外發生車禍受傷。然而,主管卻表示,我並非正職員工,因此沒有醫療理賠。
A:根據勞動基準法第59條指出,工讀生於工作期間遭受職業災害或受傷時,雇主應提供應有的醫療補償。倘若勞工因為醫療或治療導致部分期間無法工作,雇主應自勞工無法工作之日算起,按其原領薪資予以補償。
Q4:在餐飲店打工,老闆要求很嚴格,遲到一分鐘就扣一半薪水,不小心站了三七步也要罰錢。一個月下來,不僅沒有存到錢,連房租都付不起!
A:遇到不合理的扣薪要求,以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來看,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此外第26條也表示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也就是說,雇主不得隨意扣除勞工的薪資,即使以扣薪懲處勞工遲到,也應該依上班工時比例扣薪,不能超額扣錢,別讓打工存錢不成反賠錢!
Q5:老闆總說公司是責任制,事情做完才能下班。甚至連休假日都得上班,真的不堪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