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設計,是創造一個舞台
口述——甘泰來
對我來說,設計要能多元融合,像是《莊子》齊物論所說的「萬物等量齊觀」,很多事情是相連相通的,空間的硬體和軟體,也都要能融合,比如說將不同材質以對比性的方式搭配,就是一種融合。
其次,時間因素對我來說很重要,這是我一定會考量的問題。商業空間有營業的時間,一家店是在白天開、晚上開、還是開24小時,就會影響在材質、燈光上不同的選擇。
美學,我則認為是自然形成的,當你的概念、架構成形之後,美學自然會生成一個基礎,在這個基礎之下,再去做深化。
換句話說,我不太去限定風格,當然有個人的偏好是沒錯,但畢竟設計是一個社會性藝術,不是純藝術,它需要和人溝通,商業空間需要有商業性目的,非商業空間也會有使用者的問題,不是設計師個人的大雕塑品。
所以美學應該要和機能結合,美學和多元融合、時間因素一起考量後,自然會形成一個基礎。
不過,我設計的空間一直想要傳達一個舞台的概念。
我認為在抽象意義上,空間設計就是塑造一個背景和舞台,空間是舞台,使用者則是表演者,只是有時候舞台比較戲劇性,有時候比較低調,有時候它需要味道重一點,有時候它需要淡而無味一點,但都是舞台。
為什麼我要一直讓空間變成舞台?因為我覺得人要開心一點,我希望可以提供一些空間,讓大家開心、歡樂,產生情緒與感覺。商業空間3要件
我在做商業空間的時候,考慮的最重要3件事是:概念主題、光和使用需求。
空間的概念主題一直都是我很關心的,因為這和商品的定位有關。而我們在操作商業空間的時候,不可避免地一定會遇到市場上定位的問題,不管是抽象的氛圍或實質的商品,空間的設計都要去搭配它的定位。
而光對商業空間來講太重要了。對我來說,光是很精釆的筆刷,透過它,空間硬體的部份才會有生命。就像你今天穿得再美麗,沒有光給你,一切也是枉然。燈光的運用要營造出氣氛的話,就要有輕重緩急,不能是均質性的,也就是說裡面要有層次,有強烈的燈光、也有柔弱的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