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老闆絕不能小氣、對父母務必大方!過年紅包的6大潛規則,體面又入心
作者/林奇伯 | 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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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紅包如何包得體面、包得入心,又不大傷荷包元氣?《Cheers》雜誌綜合專家意見,彙整出「春節紅包6大潛規則」,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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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記!千萬別再來「爸媽幫你保管」的那套,一律收歸公庫的結果,不但失信於「孩」,又錯失教育機會。
升上國中以後的孩子,紅包金額可以高一些,不必太過干涉他們的用錢方式,但要暗地留意金錢流向,免得小孩一旦有了巨額壓歲錢,就抵擋不住誘惑,用在不當途徑上,反而違背「祝福」的原意。
潛規則三:包給家族與朋友圈的晚輩,以「互惠」、「平衡」為原則,切勿濫充闊氣
過年全家團聚,樂了小孩,苦了大人。每個家庭的孩子人數不同,為了不造成彼此壓力,徹底的解決之道是,盡早建立「默契」,一勞永逸。
資深企業教練張譯文建議,家族兄弟姊妹之間可以自訂行情,或自動換算。例如,對方有1個孩子,包給你的2孩子各1千元,你可以回包給他的1個孩子2千元。如此一來,誰也不吃虧。
另外,年輕上班族在職場上有逐年加薪的機會,難免也有「小輩壓歲錢也要逐年調漲」的錯覺。加上童言無忌,有時小孩出口抱怨:「每年都一樣多,從沒增加!」在面子壓力下,忍不住逐年加碼的下場,就是漸漸形成巨大壓力,到後來連見面都想尷尬走避。
張譯文建議,加碼要適可而止,若是遇到小輩抱怨,大可趁此機會教育,回以:「再囉嗦,就沒有!」
讓他們確切知道,紅包是一種祝福,要心存感激,沒有誰一定要給誰;大人薪水都不一定每年漲了,小孩當然也沒有年年「調薪」的道理。
至於單身者,不必打腫臉充胖子,完全不必在乎孩子們的碎念。別擔心給太少,200元也是喜氣,有給就已經算是好運!
潛規則四:老闆給員工春節加班紅包,絕對不能小氣
許多服務業、運輸業、媒體業等特定行業的從業人員,農曆年間必須照常上班。此時,不管是大企業老闆或小店面頭家,請記得要給除夕夜和大年初一加班的員工一個額外的紅包(若是同一個人兩天都上班,只要包一包),而且金額只能大,不能小,至少要以1千元為基礎起跳。因為員工犧牲和家人團聚的機會,如果只是給個幾百塊就打發,未免也大大失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