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前一晚,你還搞不懂?】性別平權、東奧正名…耗資15億,原來能決定「這些事」
圖片來源:unsplash.com、中央選舉委員會官網
挺同的婚姻平權推動小組認為,婚姻自由屬於基本權,同性伴侶應被保障此項基本人權。同性婚姻若「另立專法」,可能強化歧視,難逃美國黑白隔離時期「隔離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的問題,也會造成法律解釋的困難,因此主張直接修民法婚姻章。
其實,無論這次哪方通過公投門檻,同性伴侶都可以在2019年5月24日後依據民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差別只在於是透過「民法」還是「另立專法」落地執行。
時程上,等公投結果出來後,行政院要在3個月內研擬相關法案送交立法院,立法院應在下一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且依據公投結果所擬定的法律,在實施後的兩年內不得修正或廢止。
若把2019年5月24 日作為分水嶺,公投後不論是修民法、立專法或其他形式,將出現兩種可能:
1.若立法院在2019年5月24日前通過修法,同志伴侶此後便依此規定辦理結婚登記。
2. 若立法院在2019年5月24日後通過修法,會有一批同志伴侶在2019年5月24日後先依據民法婚姻章規定結婚,直到在立法院修法後,再適用新的法律規定。
由於公投成案門檻不低,結果又只分兩種:通過和不通過。依《公投法》規定,公投案有效同意票必須多於不同意票,並達投票權人總數4分之1以上。中選會公布,今年公投案,投票權人人數為1975萬7067人,計算之下便知道,公投同意票必須超過493萬9267票,才算該案過關。
正因難度高,如果兩方都未過關,代表任一方都不能影響政府;接下來立法者可修民法婚姻章,或立專法與其他形式保障同性婚姻權。
也許你會疑問:那花費大量人力、高達15億元經費的公投,不就又回到原點了?
的確,本次公投比較像是一場大型民意調查,讓政府可以參考民意,以同性婚姻來說,了解大眾比較傾向修民法還是另外形式來保障同性婚姻。雖然這並不代表公投「通過」,政府就會買單。
但進一步來看,公投確實讓更多人開始認真思考各種爭議已久的問題。像本次公投就包括空氣汙染、反日本核食、同性婚姻、性平教育、東京奧運正名以及核電存廢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