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工作,做了10年還沒比3年加分:30歲前轉職的123原則
作者/洪雪珍 | 客座觀點 | 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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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上門應徵的求職者,企業主在意的是工作經歷,愈多愈好,可是對於自己家的員工,則總希望流動率愈低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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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這篇文章,你可以學到什麼:
- 一個工作要摸到竅門至少三年,最合適的離職是在滿三年之後。
- 三十歲前擁有三項工作經歷,除了可以接觸不同企業文化,也能藉由學習與工作,最後可以確立志向。
- 三十歲之後就不要再這麼頻繁換工作,而要往下扎根,給自己一個堅固的立足之地。
一份工作做兩年,三十歲前換三份工作,擁有三項工作經歷,在履歷上會是比較漂亮的呈現,既比只有一項工作經歷看來豐富精彩,又比有五項工作經歷看起來穩定性高。
二十幾歲,剛離開校園沒多久,最缺的就是工作經歷,換工作便是一個累積經歷的好方法。
但是,這話聽在很多主管或老闆耳裡,一定很不舒服!
站在公司立場來看,他們都不希望員工流動率高。公司都是這麼想的:「別人培養好的員工跑來自家公司,從此待下來不動。」
對於上門應徵的求職者,企業主在意的是工作經歷,愈多愈好,可是對於自己家的員工,則總希望流動率愈低愈好。可是,工作經歷與流動率本來就互相衝突牴觸,無法兩全其美,總有公司比較不幸,是專門培養跳槽人才的搖籃。
相對的,站在二十幾歲的職場新鮮人立場來看,如果畢業後一直待在同一家公司不動,十年後才要換工作,很可能就會輸在「工作經歷不足」上。
有些工作三年或十年,累積是一樣的
除非你一畢業就進大企業,單一工作經歷的含金量或許還算高,但若是不知名的中小企業,單一的工作經歷給人的解讀不見得很正面。
「一家工作待這麼久,會不會定型了,彈性變小,很難適應新環境?」
「怎麼在這樣的小公司也可以待這麼久,會不會能力有限,不敢跳槽?」
「這家公司待這麼久,學到的東西有限,工作經歷雖說是十年,可能只能算三、四年吧!」
一般而言,在同一家公司做同一個工作滿兩、三年,就會被認定是一項「完整的工作經歷」,年限拉長無助於加分,除非有新的職務或擔任主管職,才會再新增一項工作經歷。
如果沒有任何職務或職級上的調動,一直是在基層工作,年限拉長只會在評分項目裡的「穩定性高」加分,其他項目的加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