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合法後,你敢在職場出櫃嗎?面對平權,還有這3個關卡要過
日前通過的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今(24)日正式上路,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就在同一天,於台北市信義戶政事務所旁舉辦戶外婚禮派對,數十對同志伴侶在歌手舒米恩的歌聲中,依序走上彩虹旗鋪成的紅毯。

第一對登記的男同志伴侶小玄與小銘坦言一路走來並不容易。小玄提到,過去自己曾一個人參與同志大遊行,遊行上他用力揮舞彩虹旗,但活動結束時,他卻不敢在回家路上拿出來,「希望未來年輕同志們不用跟我們一樣,不用再為了出櫃而感到煩惱。」

知名作家陳雪與伴侶早餐人也現身戶政事務所辦理手續,早在2009年就辦過婚禮的陳雪則坦言:「辦手續只有3分鐘,但這場登記我們等了10 年。」

在一片鎂光燈中,同志族群的下一條路,卻仍有許多關卡要過,他們該怎麼走?
關鍵1:福利看得到、吃不到?
隨著立法院於5月17日三讀通過同婚專法,勞動部就表示同志伴侶取得合法婚姻身分後,可直接適用婚假、勞保遺屬年金給付、喪假等。只要同志伴侶附上相關證明,就可向雇主請假,享有與異性配偶無異的8天有薪婚假、3至8天喪假和育嬰假等。
法律條文白紙黑字,但這些福利,如果還沒在職場出櫃的同志,真的敢申請嗎?

在醫療產業工作的馬特(化名)坦言,自己雖在職場出櫃,但他考量周遭同志朋友狀況,這樣的職場福利大概只有1成以下的人會使用。「因為多數同志朋友根本連跟家人出櫃都沒有,職場更難,」他語重心長地說。
馬特雖然有在職場出櫃,但因從小到大有很多不好經驗,他更常常被問「很失禮」的問題,「有的同事就會問,你是0號還是1號,這種預設情侶就是一男一女的問題,」馬特坦言。
另一位在公部門工作的麥可(化名)提到,曾聽到前陣子同婚法案審理過程中,一位女性主管在公開場合說:「原來苗博雅是女生啊。」接著又說:「怎麼好端端的女生是這樣。」,讓許多人聽完一片沈默。
麥可認為,自己工作的場合女性較多,雖然多數同事對出櫃後的他態度友好,但麥克仍認為得審慎評估工作環境。他提到,去年公投後的結果,就可以了解仍有很大比例的人不認同同志族群,「所以想到未來如果要跟主管申請相關福利,又覺得要再想一想,」麥可說。
(責任編輯 / 李念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