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羞臉,哭成這樣,再哭就沒人要囉!」華人文化習慣用「恥感」教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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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她會記得爸爸說:「如果沒有你這個女兒,媽媽就不會氣到生病了。」他會記得姊姊說:「我要不是有你這個弟弟,現在也不會這麼慘。你最好可以消失。」
對很多人而言,即使知道這可能只是在當下情緒高漲,或是在衝突的情境下說出來的話,但仍舊會牢牢地記在自己的心中,成為困住自己的牢籠。
而這些「被嫌棄」的經驗,就會讓他們在心中相信「我是很糟糕的」,甚至相信:「如果我消失,其他人或許會更快樂吧。」
3.找不到存在的意義──找回自由與控制感
第三類的自殺,是想要透過自殺,找回完全屬於自己的自由與掌控感。
因此有人會說:「結束我的生命,這是最後一件我能為自己做的決定。」怎麼說呢?有許多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並不能夠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成長。一有情緒,他們就會被責罵;一有自己的主張,就會被指責太過自私、背叛家庭、對長輩不禮貌。在身體上,他們每天下課之後就要回家,不能到處亂跑;在心靈上,除了考試、念書,當個乖孩子之外,其他事情都「太危險」,所以不能做。
在這種身心都被禁錮的情況之下,他們的靈魂,會慢慢地枯萎與凋零。
在這種被壓迫的情況之下,一個孩子的自我就會慢慢地被壓縮。有的孩子,會透過叛逆、與父母衝突,或者展現一些心理問題來求救,以爭取一些自我的空間。但有些孩子,並沒有辦法衝破這些枷鎖。
又或者我也聽過很多例子,孩子的外在表現高成就,但這表現是被父母的要求「逼」出來的。例如爸媽是醫生或老師,覺得自己的孩子也應該承襲家裡的優良傳統。不過,孩子雖然有「能力」可以做到父母的要求,但孩子隱隱約約可以感受到,自己做的這些事情,不是為了自己,完全是為了父母。
孩子的一生,都只是空殼,都只是為了別人而活。
因此,有些孩子會在完成了最後一張外在的學業成就表現之後說:「好,那我要走我自己的路了。」這是相對健康的做法,但也有人說:「在我畢業的那一天,我就要結束自己的生命。」希望用這種極端的方式,讓自己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