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書法、燒瓷,連繪畫都精通,就是當皇帝不太行…宋徽宗真的只是技能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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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我以為,所謂的楷書、行書,就是書法藝術的精髓所在,殊不知真正厲害的高手,還能自行開創一派潮流。
宋徽宗的書法可說是北宋後期的代表,他打破藏鋒內斂的古老傳統,刻意保留運筆的痕跡,又融合了繪畫的筆法,賦予筆畫瘦勁挺秀、剛直颯爽等特點,最終開創出一套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名滿天下的字體──瘦金體。
之所以稱為「瘦金體」,可不是嘲笑敵國金朝的意思(沒禮貌,人家很強)。「瘦」指的是筆幅緊窄而清薄,且如柳樹飄逸;「金」則是指金屬,例如青銅或黃金。「金」與「瘦」的特性正好相反,一個厚實穩固,一個鋒芒畢露。
先秦工藝曾流行「錯金」的裝飾技法,也就是在青銅器上預先刻上圖樣後,再將熔化的金銀倒入凹陷處,使色調暗沉的青銅變得閃亮華麗。把「瘦」和「金」相連,意即線條雖瘦勁飄逸,但無損其華麗貴氣,一如錯金之美。兩者看似截然不同,宋徽宗卻能融合得白璧無瑕,這便是其書法藝術的奧妙之處。
珍藏在臺北故宮博物院的宋徽宗《詩帖》寫著:
穠芳依翠萼,煥爛一庭中。零露霑如醉,殘霞照似融。
丹青難下筆,造化獨留功。舞蝶迷香徑,翩翩逐晚風。
每個字都像自帶聚光燈似的閃爍燦爛。宋徽宗改變筆畫線條,鋒芒畢露之餘,也極具個性,像我這種學非專精者,有時還會分不清楚什麼顏體、柳體、歐體,但宋徽宗的瘦金體卻能一眼識出,可見其辨識度之高。而瘦金體也堪稱宋徽宗的得意之作。
雨過天青雲破處
「品味」的定義看似十分複雜。就像我們可以說一位喜歡打領帶、穿三件式西裝的紳士「很有品味」;但如果換成一位穿著樸素T恤、喜愛在閒暇時間閱讀古詩詞的人,是否也能說他「有品味」呢?當然,這兩位都是富有品味的人士,因為他們雖然看似沒有共通點,事實上卻有一項相同的特徵:懂得享受生活,且不依附於潮流。
宋徽宗也是這樣的人,而且他還開創了一套以簡約為美的藝術潮流。唐朝藝術以奢華、繁複為美,但宋徽宗偏偏不愛這味,他將所有調味料挑開,只留下最初的本色原味。而在他的簡約藝術中,最經典的當屬「汝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