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後不願外派,能向老闆說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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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台灣人小珍任職位在北京的台灣知名手搖杯連鎖品牌,因為疫情爆發而返回台北居家工作。今年疫情稍解,公司要求小珍回到北京工作,小珍心想,來回台灣就要隔離28天,假期根本不夠用。她不想回到北京工作,若是在台灣公司任職,是更好的選擇。
小珍能拒絕公司外派的指令嗎?如果就地離職,薪資、假期等權益該如何保障?
釐清3種外派情形,權益大不同
上述情形,是許多海外工作者的疑惑。根據司法判決,外派任職原則上可以分為3種:
❶ 勞工為本國公司雇用,並在本地工作,而後調派到當地工作。與雇主的契約關係沒有中斷、終止。
❷ 勞工為本國公司雇用,但自始至終未在本國工作,在境外提供勞務。與雇主的契約關係仍是發生在台灣公司,僅勞務提供地在境外。
❸ 勞工為他國公司雇用,並在境外提供勞務。與雇主的契約關係依他國法律決定,若有爭議由該國法院管轄。
以前述小珍的案例來說,首要條件是檢視勞工契約的另一方,究竟是與台灣企業或是海外公司簽約?
只有前兩種情形,勞工與台灣企業簽約,在法律上才有談判空間,而第3種則適用當地法律,有爭議時由當地主管機關及法院管轄。因此,勞雇契約簽訂前,務必考量若履行不順,在何處解決爭議的問題。
對台灣勞工來說,最好爭取在台灣公司聘雇,若不幸走到訴訟爭取權益的環節,亦能較為便利取得法律資源,例如聘請自己熟悉的律師主張權益。
至於如何檢視契約關係究竟發生在台灣還是海外?有一項簡單指標:看勞健保。只有契約關係在台灣的公司,才負有替勞工辦理勞健保的義務,而這並不分勞務提供地在台灣或海外。
而勞工常說的台商、外商等公司「血統」有沒有影響?從法律角度認定,無論台資、陸資、外商,一律看「註冊地」為準。比如說,台資企業在上海註冊,那就是上海公司;反之若陸資企業在台灣註冊登記,就是台灣公司。
拒絕工作調動,法律保障5+1原則
若小珍屬第1、2種情形,而現在不願外派北京,那她可以拒絕公司指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