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6個談判技巧,讓老闆、下屬都聽你的,談薪、買房也都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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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4:客觀標準
在談判時,雙方應避免過多的主觀想法介入談判內容,將重心放在如何創造雙贏局面,而非以壓力作單方面施壓或是用時間挑戰耐力來達成目的。
原則5:實事求是
談判時給出的利益必須是實質的,誇大的詞彙對於談判沒有幫助。一旦給出的資訊是可靠的,對方的信任感也能大幅提升,促進談判品質。
原則6:訂出明確目標,適時做出讓步
有時雙方會對於目標的期望有所差異,造成談判受阻。其實,只要認清最終目標,並善用靈活思考,就能找出「第三條路」。舉例來說,要求加薪的員工和老闆進行談判,若老闆不能調薪,員工也能提出補休假、食宿交通優惠等其他條件做讓步,這將有利於雙方達成共識。
談判的3個迷思,別以為大聲就贏
以下舉出3個須特別注意的談判迷思。
迷思1:大聲不會贏
這裡的大聲不單純指音量高分貝,也包括具備資訊優勢。
一旦起互相衝突,有資訊優勢的一方可能會指出對方錯誤,並大聲為自己辯解,就像車行老闆對不了解零件的消費者大聲喊出「公道價」一樣。資訊優勢不代表你能壓制對手,不給對方台階下,反而會從此斷絕往來。
理想的情況,是語氣和緩的提出解釋,最好使用對方能聽懂的語言,簡化專有名詞的數量,讓雙方回到資訊對等的平台上。
迷思2:關係對談判沒有太大幫助
別靠關係展開談判,這只會讓對方覺得綁手綁腳。當談判的過程變得不舒服,成功率便會大幅降低。
迷思3:書本只是參考
就算學了一大堆談判話術,你的對手可能也一樣都會。當你一再想用手段逼對手上鉤,對方也會對你的真誠及信任打上問號。
再者,許多談判書籍都是西方作者,與東方人的溝通文化不同。所以談判書籍只能參考,做好準備,站在不同立場為雙方利益著想,才是談判成功的法則。
陳淑芬:別當乖乖牌,把局贏回來
光與鹽顧問創辦人 Midee 陳淑芬,累積近 30 年外商實戰,談判桌上歷經各種「大魔王」,也曾當場被對手下馬威。當對方說沒幾句就陷入不悅、場面急凍時,別慌——運用鏡像法(重述關鍵字帶動續談)與標籤法(點名並承接情緒),往往就能化解低氣壓,讓談判重新上軌道。
(責任編輯 / 廖婉書、王穎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