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業鑫專欄|徵會計「小姐」竟面臨30萬罰鍰!還有哪些可能觸法的無意識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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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一名會計,要花多少錢?
雲林一家公司在臉書社群寫徵會計「小姐」,遭截圖檢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面臨30萬元罰鍰,堪稱史上最貴的會計。
華人社會性別分工僵化,刻板印象上慣稱會計、護士「小姐」;司機、警衛「大哥」,但這類也許出於無意識刻板印象的偏見,可能已經踩到法律紅線,在DEI(Diversity, Equity and Inclusion) 意識抬頭的時代,企業若不正視此類刻板印象對於職場的危害,可能難以在大缺工時代下生存。
《Cheers》採訪勞動法專家陳業鑫律師,自選用育留不同層面出發,解析此類偏見觸法風險,提供企業指引。
徵會計「小姐」被開罰30萬元!在我們這一屆高中同學的群組引起了熱烈討論,有很多老闆或主管身分的同學認為這種法律對中小企業而言是苛政猛於虎。
究竟社會上習稱「會計小姐」究竟是慣用敬稱?還是就業歧視?我認為要深究的問題是:如果今天來了一位男性來應徵「會計小姐」,這位老闆會給他機會嗎?
無意識偏見觸法的案例,最常發生在「選才」的招募階段。
例如之前也曾有高雄的便當店在店門口張貼紅紙徵洗碗「歐巴桑」,經民眾檢舉涉及性別與年齡歧視,被高雄市勞工局裁罰30萬元。
也曾有寫「要搬重,男性佳」的徵人廣告,也是涉及性別歧視被裁罰。這些案例雇主受到裁罰,是因為侵害到廣大求職者及勞工的工作權,違反了就業服務法第五條規定: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上述這些列舉條件,都或多與社會長期的刻板印象有關,究竟企業在用才、留才上,要注意哪些事項才能避免無意識偏見的發生?
用才:玻璃天花板、同工不同酬
在部分企業有一個現象:層級愈高的管理階層,女性的比例越低,也就是國外所稱「玻璃天花板」現象。
(責任編輯 / 陳靖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