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長 捍衛你的隱私權
圖片來源:呂恩賜
網路交易到底有多安全?當螢幕上跳出「請鍵入信用卡號碼」時,相信多數使用者都不免感到遲疑。
《美國紐約時報》(NewYorkTimes)報導,隱私權糾紛逐年增加。RealNetworks公司曾為他們透過網路音樂軟體,獲取消費者音樂偏好的策略,公開向消費者道歉;微軟公司「視窗98」推出之後,也因為內藏身份辨識器,可以藉此侵入消費者個人電腦而飽受批評,只好重新修改系統。U.S.Bancorp公司最近則因販賣客戶名單給直效行銷公司的訴訟,也付出了300萬美元的和解金。
捍衛消費者的隱私權
企業漸漸發現,必須設立一個職務,來監控外在環境關心的議題。大企業如IBM、AT&T、美國運通、伊士曼柯達等,都已經在企業內部設置隱私長(ChiefPrivacyOfficer,CPO)一職。
目前,全美約有100家企業設立這個職務,每年給付隱私長12萬5千到17萬5千美元的薪資。隱私與美國商業(PrivacyandAmericanBusiness)公司的隱私長亞朗•威斯汀(AlanF.Westin)指出,「明年隱私長的人數將增加至500到1000人。」
遵守地方、州、聯邦以及國際法律對隱私權的規範,是隱私長主要的工作內容。部分的隱私長甚至主動協助立法者制定隱私立法。隱私長的職務內容與法律息息相關,但法務人員並不必然是擔任隱私長的最佳人選,因為除了遵循法律,隱私長還必須擁有道德勇氣,成為企業的良心。
加拿大一家專門販賣工具,協助消費者清除上網網址的公司Zero-KnowledgeSystems,隱私長史蒂芬妮•賽瑞(StephaniePerrin)認為,除了遵守法令,隱私長必須遵守道德承諾,「我們不能讓資訊變成一種破壞。」
工作內隱藏許多地雷
麻州民主黨議員愛德華•馬奇(EdwardMarkey)預測,隱私權在未來10年內將是公民權的主要議題。即使如此,隱私評估專家羅倫斯•龐蒙(LawrenceA.Ponemon)並不諱言,「50%以上的企業沒有給予隱私長資源和實權。」架空了權力,隱私長的職位等同虛設。不過,隱私長們認為,他們的工作條件逐漸改善。比如全美最大網路廣告代理商DoubleClick,開始因為客戶未能遵守隱私規範,而取消彼此間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