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霸凌怎麼辦?許多職場霸凌的加害者,兇手其實是「它」
作者/陳業鑫口述,張道宜整理 |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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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不是一時的新聞,而是你我切身相關的勞動權益議題。面對這類「看不到」的職業災害,勞動法規可以如何保障工作者?勞工與雇主又有哪些該注意的責任?
圖片來源:Pixabay.com
簡單說,因為雇主沒有提供安全的工作場所,導致霸凌與精神疾病,雇主就有義務根據《勞基法》第59條,除了扣掉勞保給付,如果還有不足,應該補償必要的醫療費用。
此外,如果勞工因此有一段時間不能工作,也要給予有薪的公傷病假。
至於施加霸凌者,自然應該負起責任。職場霸凌可能涉及的刑事法規,包括《刑法》304條,以脅迫手段強行使人做他本來不應該做的事,或妨害他行使權利(妨害自由)、《刑法》第305條(恐嚇)與《刑法》第277條(傷害)。尤其是傷害的部分,由於屬於告訴乃論,受害者必須在6個月內提告,這點要特別注意。
最後要提醒勞工,法律上最講究的就是蒐證,雖然職場霸凌往往是無形的,較難證明,但並非不可能:
第一,當霸凌導致勞工精神疾病時,認定上多需要觀察一段時間,專業意見相當重要,因此應該尋求專業職業病的醫師鑑定。
第二,除了事後診斷證明外,勞工在面臨職場霸凌時,也應該盡可能蒐集證據,例如記錄霸凌內容、時間,如果被加諸不合理的工作,也可記下工作班表與分工項目。
另外,善用行動裝置的錄音、錄影功能,或是尋求同事、上司、下屬、家人或朋友作證,都能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