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對的資本」,而非「引狼入室」
圖片來源:廖祐瑲攝影
例如,有項權益叫否決權(Veto Right),有些創投或投資人會把這列入投資條件,但我們不會接受。因為這會影響我的決策,而我相信自己的判斷是比你們這些外面的人準確,因此你不能用投資人的框架來限制我。做錯一個決定,隨便都是幾十億美元的損失。
簡單來說,投資人必須相信我,要不然你就不要投。我不會因為對方有錢就卑躬屈膝。有些創投投資新創,不是為了幫助新創或是看好市場機會,而是想要盡可能占多一點股份。很多人不投資我們,就是因為覺得我們太貴,沒辦法掌握他們要的股份。所以新創要有個信念:就算沒有你,我一樣可以做得很好。
為什麼奧丁丁要上市,就是需要更多資本去壯大自己,才能改變世界的一點點。如果你想跟我做砍價的生意,那我就知道你投資我們是為了賺錢,不是要幫助我改變世界,這就沒什麼好談的。
我覺得奧丁丁能有今天,是因為我們拒絕對公司沒有幫助的資本,只拿符合我心中道德標準的資金。創辦人自己要有判斷力,投資人今天覺得你好,卻還要砍你的價格,這真的太不專業了。
盧:所以我們可以這樣說,新創企業要找到資金的方法,首先是發現一個很夯的題目,成為一個正直的創業者。堅持做對的事,不要貪財,自然就會有正義的錢進來。不然,引進貪婪的錢,可能會讓公司危機更多。
王:另一個給新創企業的建議是,為國際布局做好準備。如果你打算做跨國生意,如何接受各國資金的投資,必須好好布局。通常新創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會設在國外,例如開曼群島,接著在台灣開設公司,由這家控股公司100%持有。
以我們在杜拜的分公司為例,杜拜SEED集團希望與我們合資開公司,奧丁丁當然沒問題,但是我們的做法是,由香港分公司與杜拜一起成立合資公司(Joint Venture)。因為開公司都要準備好的劇本與不好的劇本,假設發生法律紛爭,只影響到子公司,可以關掉,不會影響到母公司。
我們不會隨便用控股公司去跟別人合資,也不會用來處理金流,好保護掌有主要股權的公司,這是一般新創比較不懂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