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離職?離職原因該怎麼說?5步驟幫你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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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04職場力」,特休折薪(一般狀況)的計算公式如下:
月薪 / 30天 = 特休假1天工資
特休假1天工資 x 未用畢的特休天數 = 休假折算薪資
這筆錢該在何時發放?依《勞基法》規定,結束勞雇契約時,就應結清工資給勞工,最遲也要在原本約定的發薪日給付。
舉例來說,勞資雙方約定原定每月5日為發薪日,勞工若在8月20日離職,仍有10日特別休假未休畢,那麼這10天特休折算成的工資,若未在離職當日給付,最晚也要在9月5日給付,否則勞工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經查證屬實,雇主將被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步驟5:確實完成交接,留下可靠印象
網路上有句話說:「沒人記得你工作第一天做了什麼,但你離開那天做的事情,卻會永遠被記得。」離職是工作的最後一哩路,切勿因為提了離職後,就工作散漫,做好交接、完成工作任務,不僅能讓主管及同事對你留下好印象,也讓自己在這份工作的職涯成績單上畫下完美句點。
儘管《勞基法》並未規定勞工離職前必須交接工作,但按勞委會(現為勞動部)函釋,勞工離職交接是勞動契約的附隨義務,也就是勞工離職前,確實有必要完成交接。
交接清單須包含:
1.手邊專案執行進度及移交窗口
2.業務單位或利害關係人通訊名單
3.重要機密文件移交保管窗口
4.清點設備器材及移交窗口
當完成交接,並經主管確實清點後,接下來,可以寫一封給相關同仁的感謝信,致敬過去曾幫助過你的人,並在文末留下聯繫方式,建立起隱形人脈,畢竟「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離職是每一份工作的最後收尾,雖然與公司的合作將暫告一段落,卻可以看出一個人處事的成熟度、責任心。許多企業在做背景資格審查時,常常會問前東家主管幾個問題:「你在工作表現為何?」「是否負責?」「是否做好工作交接?」「人際關係如何?」「如果有機會你會再聘用嗎?」
最後一個問題,往往就是一個人離職後的總結,也是每一個人下一份工作要為自己爭取的勳章!
(責任編輯 / 杜韋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