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給補助,勞工籌碼怎麼選
過去半年可以說是台灣勞資關係緊張的新高點,勞資爭議案件上升的速度十分驚人。
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統計,去年的勞資爭議案件數衝上歷年新高,來到24,540件,較2007年同期成長了約24%,其中資遣費及終止勞動契約的案件佔最大多數。為了解決很多人不知道怎麼處理跟企業間的權益爭議,勞委會今年3月2日公布一項新的補助制度:勞動訴訟扶助專案。
過去勞委會補助的對象,多限於碰上大量解雇、關廠歇業等情況的工作者,但新制度上路後,擴大補助範圍,納入所有勞資爭議案件。包括勞工發生終止勞動契約的爭議(如積欠工資、資遣費、退休金或違法解雇等)、職業災害未受雇主補償、雇主未加保勞保及就業保險,或以多報少、雇主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使得勞工發生職業災害等情況,只要遇到相關勞資爭議問題,並符合勞委會的申請門檻,都能向承辦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訴訟補助。每人每一審訴訟的律師費,最高可補助台幣4萬元(編按:除了與勞委會合作,法扶本身也提供訴訟扶助,但只接受中低收入戶)。
其實,除了中央機關,縣市政府勞工局也提供相關協助,只是條件有諸多不同,勞工在申請訴訟扶助時,只能就中央或地方二擇一。
扶助範圍,中央地方大不同
「很難說哪一邊比較好,」國巨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朱瑞陽表示,有些人可能申請法扶的補助沒過,但申請縣市政府勞工局的補助卻能通過。
以勞工最關心的補助範圍來說,法扶提供的是律師費補助,但法扶祕書長郭吉仁提醒,幾千元的訴訟費用(如規費)需要自付。縣市政府勞工局除了每審律師費補助不超過5萬元,還補助裁判費、強制執行費、訴訟期間生活費用等等,補助範圍較大。不過要注意的是,因縣市政府資金有限,會要求勞工在勝訴後歸還補助金,才能幫助更多的人。
再者,關於律師人選,法扶會指派律師給勞工;地方勞工局則要求勞工自己先找好律師,再以收據申請補助。「當你找的律師要花個5萬、8萬,勞工局只補助你2萬,你自己就需要再貼錢,」朱瑞陽補充。
注意「不予補助」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