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研究:男女薪資差距從「生第一胎」開始,經濟愈發達的國家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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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薪資不平等似乎是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但很少有人問,薪資差異是從何時開始發生的呢?
美國全國經濟研究所(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的一項最新研究對比了全球134國的數據,發現幾乎在所有國家,男女薪資出現顯著差異,都發生在生育第一胎時,亦即勞動市場對女性的「生育懲罰」(child penalty)。而且在經濟愈發達的國家,生育懲罰就愈嚴重。

究其原因,根深蒂固的性別規範是關鍵。女性仍在承擔大部分的無償育兒工作,根據PwC《2023女性工作指數》報告,與男性相比,女性平均每週多花8小時照顧小孩。因此,媽媽們常常不得不減少工作時數,甚至暫時退出職場,並且在重返工作崗位後面臨職涯發展緩慢的困境,甚至難以重返職場。
台灣的狀況可能更嚴重
中研院曾經調查民眾對於女性外出工作的認同度,約有54%受訪者認為已婚未育的女性應該全職工作;然而一旦條件變為家有學齡前小孩,僅有10%受訪者認為這位母親應該全職工作,而12%的人認為女性不應該外出工作。
這樣的社會文化導致台灣女性勞動參與率在25~29歲達到頂峰之後就一路下降,代表大多數女性一旦生子就再也無法回到勞動市場。

聯合國「人口暨發展計畫」曾發布一份報告,深度研究各種應對低生育率的政策成效如何。結果發現,提供平價、普及、便利、高品質的公共托育,是對提振生育率最有效的政策。
相對而言,育嬰假不會對增加生育率產生顯著的影響,除非能夠做到給予父親休育嬰假的誘因、提供彈性休假時間,這些都有助於家長協調職場與家庭照顧之間的平衡,並促進育兒及家務分工的性別平等,因而對提升生育率有幫助。
可見,彈性、平等的育嬰假配合大規模的公共托育,能積極提升生育率,有效緩解女性兼顧工作者和母親角色的衝突。瑞典就是一個值得借鑑的例子。
在瑞典,雙親都可用有薪育嬰假
1960年代,瑞典還是一個典型的單薪家庭國家,爸爸們在外辛苦打拼維持家庭收入,而媽媽們則是家庭、尤其是幼兒的主要照顧者。1974年,瑞典引入雙親都可使用有薪育嬰假,代替原本以母親為中心的產假,並開始擴大公共托育服務。1979年,政府允許家有學齡前兒童的父母減少25%的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