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i減碳怎麼做?承諾容易、通過審核難?一次搞懂SBTi的審核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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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衷之下,SBTi採取過渡做法,將升溫範圍縮減為「遠低於2°C之內」(well below 2°C),但是在2022年7月15日之後才提交給SBTi的減量計劃,目標已經限縮到1.5°C。
事實上,以「控制升溫在遠低於2°C之內」情境設定的範疇一、範疇二目標將逐漸被剔除。在2020年以前(包含2020年)通過審核的企業,直到2025年之前仍能使用SBTi目前的標準。
在2021年之後(包含2021年)通過審核的企業,至少每五年需重新審視、並更新其減碳目標。至於所有於2022年7月15日之後提交審核申請的企業,則需要採用新的標準。
三、近程目標跟長期目標:2030年幾乎要減半,2050年才有可能淨零
企業要達到淨零,必須列出兩個SBT,兩個目標的路徑走向,皆須與IPCC提出的「於2100年控制升溫1.5C內」的路徑一致。
近程(near-term)是指從基準年起算後5至10年的減量目標,要符合1.5℃的減量路徑,也就是每年都要減少4.2%的排放量。如果將2020年設為基準年,意味著到了2030年就要減量42%。才能達到顯著性減量,且不超出全球之「碳預算」。
為何是4.2%?這是來自於氣候科學對不同減排力道與最終導致的升溫幅度所做出的結論。2021年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IPCC AR6)指出,從1850年至2019年累計二氧化碳排放量達2,390 Gt CO2e,已造成1.07 ℃的升溫。
若想在本世紀末將升溫幅度控制在1.5℃內,則僅剩0.43℃的空間;等於在67%的機率下,從2020年至2100年之間,人類僅剩400 Gt CO2可以排放的「碳預算」。換言之,平均每年只能允許約5 Gt CO2排放,是目前全球每年總排放量40 Gt CO2e的1/8。因此,企業得從基準年起每年減量4.2%,才有可能實現1.5℃的目標。
長期(long-term),是指在達成短程的SBT後,持續以1.5℃的路徑減量,直至2050年前達到淨零。
不論是近程或長期目標的路徑圖,都必須是逐年下降,不容許先增加排量之後再大幅降量。因為就算在2050年「終點」順利達標,但中間增加的排量其實已經讓升溫更嚴重,甚至可能出現不可逆的危害。
所以企業減排不能只看終點是否淨零,過程能否逐年下降也是關鍵。也就是說,過程(路徑圖)跟目的地(減量目標)兩者都很重要。
(責任編輯 / 吳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