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必須存在正面的衝突
但是,如果這些因為工作的原因而發生的衝突沒有及時處理,有時也會轉變成關係上的衝突。人與人之間不可能第一眼看到對方就覺得不順眼,一定是工作上發生了衝突沒有獲得解決,心中的不滿長久累積而造成。
如果我們把衝突視為一個光譜來看,最左邊的情形是:「我感受到彼此的差異,而這個差異讓我覺得有些不舒服、不愉快。」雖然有不好的感覺,但是對事不對人。而光譜的最右邊則是:「我要拿出全部的力量來打擊對方。」一旦衝突發展到這個地步,表示你對某個人已經產生了強烈不滿的情緒,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關係上的衝突。
組織內的衝突至少應維持在光譜的中點位置,一方面容易管理,另一方面又不至於傷及個人的情感,產生創意與多元化。
但是常常碰到的情況是,一開始成員彼此之間已經感受到有差異存在,想法有些不同。但是為了保住面子,害怕別人說自己愛計較,或是為對方留些情面,所以什麼都不說,要不就是主管沒有適時的介入加以解決,結果失去了在初期解決問題的最佳時機。
原本只是意見的不同,時間久了逐漸形成誤解,甚至產生敵意,一旦衝突爆發開來,再也無法挽回。就算解決了,組織也已經受到了很大的傷害。經理人該如何解決衝突
所以要解決衝突,必須在差異出現時,也就是彼此的想法或認知出現不同,就採取行動。接下來我們就要問了,該怎麼解決?
一般的衝突理論,將解決的方法分為5種策略:競爭、合作、迴避、退讓、妥協(如下圖)。看你是要堅持己見(滿足自己的需求),或是希望協力合作(滿足雙方的需求)。例如你為了達成自己的目標而犧牲對方的目標,這就是「競爭」。或者當有衝突發生時,你選擇逃避或者刻意忽略。最好的情況是彼此合作,找出雙贏的方法,讓雙方都能達到目標。
不過,這只是一個理論架構,作為參考之用。在實務操作上,通常很難分得清楚什麼時候該用什麼樣的解決方法。
問題不在於,到底什麼樣的情境下要用某一種策略。對經理人來說,當衝突發生時,你要想的是下面這幾個重要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