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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公司有申訴管道就合規?律師直言,這是企業主最常見的迷思。職場霸凌防治新法明確要求:100人以上企業的調查小組成員,必須接受至少3小時專業訓練。少了這道關卡,不只可能對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更可能讓企業因程序瑕疵,陷入更大法律風險。

什麼叫合理管理?

什麼叫惡意羞辱?

什麼叫權力濫用?

什麼叫安全感?

很多職場不是故意冷血,而是從來沒有人教過大家「怎麼好好對待彼此」。而教育訓練真正重要的,就是把過去習以為常的傷害,重新被看見。

第七,職場霸凌防治,不只是保護員工,其實也是保護主管

因為現在很多主管每天都在高壓環境裡管理團隊。

如果企業沒有提供正確管理訓練,主管可能在情緒失控下踩到法律紅線,自己卻毫無察覺。

真正成熟的制度,不是把主管都當犯罪嫌疑人,而是讓所有人都學會:

如何正當管理而不羞辱;

如何合理要求而不傷害;

如何理性溝通而不壓迫。

因為一個好的職場,不該靠忍耐維持秩序。而應該靠尊重,建立信任。

真正有競爭力的企業,絕不是「最會壓榨人」的公司。而是最能讓人安心工作的地方。

3小時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重點

調查小組成員應接受的3小時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內容應包括下列重點:

1.法規與責任認知:熟悉職場霸凌防治相關法令規定,並深入瞭解機關的防治責任。

2.事件處理與實務技巧:申訴事件處理、溝通技巧、管理與協調能力。

3.糾正與補救措施:學習職場霸凌事件發生後,如何採取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4.權力敏感度與被害人保護:覺察及辨識職場中的「權力差異關係」,並熟悉被害人協助及權益保障機制。

5.主管必備軟實力:增進同理心、情緒管理、壓力調適、領導管理、危害預防能力,並借鏡近年常見的職場霸凌案例。


(本文授權自《陳業鑫》,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本文作者陳業鑫為執業律師,曾任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高雄地院法官:台灣唯一同時具有法官、勞動局長、訴願審議委員會主委、金控公司董事、公司治理委員會經驗的法律從業者,現為以勞動法為主要執業領域,擔任多家國內上市櫃公司、外商、中小企業法律顧問,著有《懂一點法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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