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發獎金,不好嗎?經濟學家:有3種情況,想用獎金激勵員工也沒用
作者/泰勒.科文 | 天下雜誌出版 | 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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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金錢做為獎懲時,不能由單一因素來決定,應在觀察一連串相關因素後求取平衡。經濟學家指出,有些情況若用金錢做獎勵,反而鼓勵「向錢看」,卻不會在能力上求精進。
圖片來源:pexels
我預測這種方法在學業表現較差的學校最有用,因為那裡的學童較缺乏寫作業或上課專心的理由。事實上,得高分拿獎金的制度已行之有年。紐約市的教育團體早在1820年就嘗試過。這套制度於1830年代被廢止,理由是它並非鼓勵學習,而是鼓勵「向錢看」。
3. 因為某項任務獲得社會認同而得到錢時,發放獎金。
如果演員演一部電影得到2,000萬美元,他們就知道自己已經「功成名就」。金錢令他們開心而非蒙羞,因為金錢強化而非消除了內在動機,使得人們努力把工作做好。
對一名18歲的文藝少女來說,在連鎖書店工作是件既有趣又酷的事。即使少女的父親無法用錢打動她洗碗,書店經理卻可以用錢叫她把書籍上架。
正因為獎金在許多實驗中看似全然發揮不了作用,許多社會心理學家想知道,現代經濟究竟該不該大舉發放獎金。很多教授在教學上力求精進而不求金錢回報,不表示一般人可以在相同基礎上經營事業。在實驗室裡付錢的結果往往事與願違,在家或職場上也可能如此,因為人們通常會在不該給錢的時候給錢。
重點是,金錢獎賞在何時會發揮作用?當前述三項因素都符合時,亦即當努力的程度是重要的、把事情做好的內在欲望幾乎不存在,以及金錢將大幅提升收受者的社會地位時,就應該用金錢做為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