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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起勇氣申訴霸凌,人事單位卻說「沒證據就自己檢討」。監委直批這是「幫凶」行為,讓公部門霸凌案一再漏接。新法上路、申訴平台建置,能讓公部門走出霸凌陰影嗎?

主管觀念不改,難改善霸凌問題

《天下》專題「公務員崩潰中」揭露,2025年中央與地方的公務員缺額率,雙雙攀升逾13%,寫下近年最慘烈紀錄。

機關人力補不齊,員工業務量更大,心理負擔更重,惡性循環下,易成為主管霸凌因子,政府卻想透過員工協助方案(EAP),穩定軍心、降低霸凌風險,地方人事單位直呼無效。

一名地方人事處科長直言,EAP是協助心理諮商、適應工作,不是用來解決霸凌問題,若機關工作量大、主管觀念也不改,霸凌當然不會消失。

人事總處綜合規劃處長李美惠坦言,人總雖有頒布指引,但各機關以往處理申訴案件的做法未盡一致,是否觸及到監委所提的「勸退」情形,無法確定,可能要視個案判斷。前年12月建置通報平台前,機關處理霸凌案的方式和結果,也不會通報給人總。

▲人事總處綜合規劃處長李美惠表示,各地公務機關處理霸凌申訴案的做法不一,以加強霸凌防治課程,改善組織文化。(莊凱程攝)

換言之,公部門空有指引卻無法落實、處理霸凌方式不一,連串制度失靈,是錯失許多被霸凌者被「接住」的主因。

直到沒有被接住的勞發署吳姓公務員,失去寶貴的生命,才換得政府正視公務員職場霸凌問題。

新法上路,申訴平台能接住被害人嗎?

保訓會安衛防護處長蔡獻緯說,去年7月上線、職場霸凌法制化的「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規定至少3人的調查小組,外部專家不能少於二分之一;霸凌案調查報告和結果,都要通報上級機關,例如衛福部霸凌案,得向行政院通報,確保不會被吃案。

今年1月修法施行的「公務人員保障法」則增訂政府高階主管罰則,機關首長或一級主管霸凌,會被處5萬到100萬罰鍰,在公務機關長期存在權力濫用和不當管理行為下,有嚇阻效果。

保訓會預計在年底前建置平台,讓公務員申訴、檢舉,改善以往無完整霸凌案通報和統計數據的問題,「案件都來我們這裡很好啊,希望讓他們勇敢發聲,」蔡獻緯說。

而人總指引效益不彰,改善方式是保訓會今年5月公布「政府機關職場霸凌調查作業指引」,明定調查小組組成方式、調查流程、技巧等,讓機關各做各的霸凌調查方式「對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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