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ers 首頁
每日5分鐘
技能飆升中
為提供您更多優質的內容,本網站使用 cookies 分析技術。若繼續閱覽本網站內容,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 cookies,關於更多 cookies 資訊請閱讀我們的 隱私權政策
主管認真做PIP想拉員工一把,換來的卻是一張職場霸凌申訴。同樣一份PIP,可能是合法的管理權,也可能變成職場霸凌──公司該如何證明自己站得住腳?陳業鑫律師點出三條紅線,教你劃清管理與霸凌的界線。

「我們公司某主管對不適任員工實施績效改善計畫(PIP),希望協助輔導他的工作表現,沒想到該員工不僅不領情不配合,還申訴主管職場霸凌,這該怎麼處理?」

企業面對長期績效不佳的員工,啟動【PIP】本來是正常且必要的管理手段。但我要提醒各位人資同仁及企業各級用人單位主管:真正危險的,往往不是公司有沒有做績效管理,而是整個【績效改善計畫】能否證明「目的在改善,而不是逼退」。

一旦主管先決定要某位員工離職,再反向設計不可能達成的目標、頻繁公開責罵或刻意抽走工作資源,PIP就可能從合法的【合理管理權】,轉變成具有制度外觀的【職場霸凌】。企業要降低風險,至少必須守住以下三條紅線。

一、目標可以嚴格,但不能為特定員工量身打造失敗

PIP最核心的法律問題,是主管提出的要求是否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因此,改善目標必須建立在原有職務內容、過往績效資料及同職位標準之上,並符合【客觀標準】與【比例原則】。

例如,同樣職位的員工通常需要一週完成工作,卻只給特定員工一天;明知員工沒有必要權限,仍要求其對最終結果負全責;或者員工逐步達標後,主管又不斷增加項目、提高門檻,這些「移動球門」的作法,都可能被認定不是合理管理,而是刻意製造失敗。

企業真正要證明的,不只是員工沒有達標,而是這個目標對任何同職位員工而言,都是合理、可理解且有可能完成的。

二、主管可以糾正績效,但不能否定人格

主管最常犯的錯,是把「工作表現不好」說成「這個人就是不行」。

「全公司只有你做不到」、「你根本沒有能力」、「不簽PIP就自己離職」,這些話或許只需要幾秒鐘說出口,卻可能成為日後申訴調查、勞動檢查甚至民事訴訟中的關鍵證據。

PIP會議應聚焦具體行為、工作結果與改善措施,避免公開點名、群組羞辱、人身攻擊或威脅、利誘離職。公司還應提供相應的教育訓練、系統權限、必要資訊與合理改善期間,否則只給目標、不給工具,就很難證明PIP的真正目的在於協助改善。

延伸閱讀

  1. 1 【2026最新修法】7月1日《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新法上路!如何界定職場霸凌?定義、合法蒐證與申訴流程全指南
  2. 2 公司有霸凌申訴窗口就沒事了吧?律師提醒:小心調查員缺3小時訓練,程序瑕疵成地雷!
  3. 3 00後真的來整頓職場了?律師點名7條主管高風險管理紅線:嚴格可以,踩線就等著收申訴
  4. 4 醫療、零售、餐飲員工被罵被打,別再叫他自己想辦法!新指引首次強化外部暴力保護,雇主得立刻出手
  5. 5 陪伴,從三神開始。全台不孕症領域達文西婦科手術經驗最豐富女性醫師之一張永玲領軍,打造全台首創「生殖銀行概念形象館」,攜手光田醫院建構360度女性健康照護生態圈

你可能有興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