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弘道專欄|一個主管是否適任,公司看的其實是這4點
我年輕時聽過一個故事,一生難忘。一名記者問正在修路的工人:「為什麼要鑽馬路?」工人說:「為了要吃飯。」記者再問:「為什麼要吃飯?」工人語帶不耐地回答:「吃飽了才好鑽路啊!」
30年前,所謂的好工作叫做薪水高、有升遷機會,因為家裡普遍不寬裕,工作是為了生存,這在唸書的時候就寫進DNA裡面了;現在,我看自己的孩子,他想的是什麼工作比較符合自己的個性,比較有意義、成就感。
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然,人變得富裕,就會追求個人成長、自我實現和社會貢獻。
問題在於,我們在精神文化方面的論述能力,沒有跟上經濟的成長。
當年輕一輩的需求已經超過吃飽穿暖,但他們面試的時候會不好意思講,因為面試官還是我們這些老一輩的人,所以進公司之後,與預期落差會很大,導致工作不開心、沒動力、倦怠,最後想躺平。
每一份工作都有其辛苦的地方,也有委屈的一面。想找到一份可以領到不錯的收入,又符合自己興趣的工作,並不容易。因此,工作意義更顯得重要。
但話說回來,工作意義這件事,究竟是主管給你的,還是要自己尋找呢?
激勵不是主管的必修課,人走再多他也不會被Fire
就我過去9年的人力資源經驗,遇到人才留用的議題,直屬主管多半認為,原因出在薪資沒競爭力、公司福利不夠好;人資單位覺得,主管都不懂溝通,不會幫部屬進步。
兩方講的都對,但可以看出,這些項目都跟「工作的意義」無關。
究其原因,公司評量一位主管適任與否,會分為4層:前2層分別是能不能妥善運用團隊資源,以及清楚地溝通工作目標,很多人在這裡就會卡住,被部屬嫌棄勞役不均、任務分配不公,有同事擺爛不處理。
第3層次是讓員工了解,自己的任務在公司的願景、策略中扮演什麼角色,完成了有什麼意義?在這裡大部份主管都陣亡了,只有非常少數的人能到第4層:帶心。
由於工作完成與否,跟前兩層次比較有關,因此能做到的主管,就會被認為適任;但沒做到後兩層,直接影響部屬工作的滿意度,所以才會人才出走。
(責任編輯 / 杜韋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