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業鑫專欄|蔡阿嘎遭蘿拉AB合約騙千萬!律師:這件事沒做,不一定能告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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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YouTuber蔡阿嘎上月突然開除元老級員工蘿拉(林沛蓁),指出對方不法行為損害公司利益,還聘請享有盛名的萬國律師事務所提告,引發各界揣測。蔡阿嘎近日發出影片說明始末,蘿拉擔任工作室對外窗口,用私人信箱、群組與客戶接洽,使用AB合約隱匿金流、冒收公關品,不法所得高達千萬,許多曾與蘿拉接洽的廠商也跳出來爆料指她難相處、常不讀不回。
在企業內,有許多職務需要經常涉外,例如行銷、業務、採購或部分財務人員,相對容易受到利益誘惑,發生瞞天過海詐財的狀況屢見不鮮。包括收回扣或公關品、接受各種招待,甚至作假合約等問題層出不窮,企業該如何做好內控機制,避免公司營運、品牌名聲受損?《Cheers》邀請陳業鑫律師解析。
什麼是AB合約?
AB合約指的是檯面上、檯面下有2種合約,過去使用的目的通常是逃漏稅,要騙的對象是政府,如買賣房子時害怕被課稅,所以雙方簽一份交易金額較低的A合約報稅,再私下簽一份真實交易金額的B合約;在簽僱傭合約上也有可能發生,也就是「高薪低報」,員工可以省所得稅及自負額,雇主可以省下勞健保費雇主負擔部分。
蘿拉案件中使用的AB合約是將同一個業配案合約拆成2份,要求客戶簽署2份合約,將合作款項匯入2個帳號,但卻對老闆隱匿B合約的存在,讓款項進入自己的口袋。
老闆如何自保?
1.在勞動契約、工作規範中明定紅線,做教育訓練
我建議雇主參考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中關於反貪腐、反賄賂中的違法形式,例如收回扣、請吃飯,在勞動契約工作規則與獎懲辦法裡列出,若違反要向之求償並解僱,並管理好大小章權限、進行教育訓練,讓員工了解這是公司不可侵犯的底線。
現今法院的勞動法庭都很保護勞工,法院的最高指導原則是「禁止不教而殺」,指的是雇主有訂定規範,並確保員工理解、遵守公司規範的義務。在蘿拉案件中,蔡阿嘎工作室沒有建立誠信經營規範,要開除員工須符合勞基法中「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但何謂「情節重大」?這是蔡阿嘎委任律師面對法院要回答的問題,可不能以一般常理上違法來解釋,我過去也看過有業務副總浮報公款被開除,竟還告公司的案子,若在勞動契約工作規則中寫明,未來對雇主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