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品牌如何做?先跟行銷手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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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談雇主品牌之前,我會先談品牌。因為事實上到最後你會發現,你要是知道什麽是品牌,你應該更能了解雇主品牌的核心是什麽。
我現在講的品牌不是brand,而是branding,也就是建立品牌、做品牌。什麽叫做建立品牌,就是賦予一個品牌某些與衆不同的意義,而這個意義是對特定市場攸關的。消費市場、人才市場、資本市場,都是市場。企業要在這幾個市場和消費者、人才、投資人交換價值和建立關係,都可以應用到行銷的思維和手法,而行銷的一個長期目標就是在建立品牌的差異化。因此,不論是產品品牌、雇主品牌、投資者品牌都是針對不同的目標群體,去溝通企業的產品、雇主以及企業這個「投資標的」具有什麽樣的意義。
企業做廣告,是要講給消費者及顧客聽,說明他產品的價值是什麼,吸引消費者來購買或是黏住老客戶。如果企業要做雇主品牌的話,那他要對誰來溝通意義?又希望達成什麼目的呢?只要類比,把消費者轉成員工,潛在顧客轉成潛在員工,既有顧客轉成既有員工,就是同樣的道理。
所以,要如何開始做雇主品牌呢?先跟行銷手牽手,試著理解怎麽瞭解顧客,如何溝通到潛在消費者。這可以分成四個步驟。
第一步,瞭解既有員工
就像先瞭解既有的顧客一樣,針對既有的員工當然可以先瞭解「所以然」。你可以按照年資來分,剛進來一年的、進來三年的、進來五年的,來看看他們有什麼特點。還可以看看走掉的,就相當於看顧客流失,他為什麽會流失?先瞭解既有員工,起碼你會知道這些人為什麼加入你,又為什麼離開你,這些會影響到招募人的時候可能要注意什麽。
第二步,瞭解潛在員工
分析消費者的時候,企業在辨識商機的時候,是不是要先做市場研究?分析消費者在意什麽?所以分析求職者的時候,也要分析他們在找工作的時候在意什麽,企業才能想想能提供或願意提供什麼,從而吸引他們的注意甚至讓他們決定加入。求職者重視的價值,可能與公司的理解不同,我們應該去瞭解為什麽會產生這樣的認知差距,而這樣的差距又需要藉由哪些人、單位或機制來改善。
(責任編輯 / 呼延朔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