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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今日公告霸凌風波重啟行政調查報告,對照前一版本的說明,新的證詞與發現事例令人痛心。

或雖未明顯達權力濫用或有不公平處罰情形,但以公開羞辱或嘲弄方式進行指責;或故意孤立員工、頻繁安排與其能力明顯不符的工作,以達到排擠或打擊的效果;或有過份、過度的要求,如執行業務上明顯不必要或不可能遂行之工作。

(閱讀: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113年職場霸凌事件重啟行政調查報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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