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律師陳業鑫、王如玄開講:掌握「勞、權、逾、持、害」五字口訣,拆解職安法霸凌新制地雷
作者/蘇欣儀 | 人才永續頻道 | 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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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沒揪、群組已讀不回、績效被當眾檢討——這到底算職場管理,還是踩到霸凌紅線?2026年7月1日職安法霸凌防治新制上路,「未作為」本身就違法,HR一夕成了受理、調查、判決三合一的「準法官」。300位企業主現場擠爆的提問,你的公司答得出來嗎?
圖片來源:黃尹資 攝
她進一步指出,現代職場判斷性騷擾有兩條紅線:「人與人之間自然的身體界限」、「對方設定的界限」。這強調的是「尊重意願」,即便行為不涉及身體接觸(例如追求行為),若對方已經明確表示不舒服、拒絕,持續的行為就會跨越這道界限,構成過度追求與性騷擾。(課程推薦|職場必修分寸感:性平法因應治理全指南)
企業「知悉」 即有義務,少在茶水間聽八卦
「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是雇主最重要的法定義務。王如玄強調,雇主不應被動等待正式申訴書。即便只是茶水間的八卦或群組傳聞,只要雇主「知悉」,就必須啟動事實釐清、隔離雙方,並提供心理諮商(EAP)與法律資源協助。
她提醒,保密與禁止報復是保護受害者的核心。主管若將申訴事件當作閒談,或在調查期間讓行為人有機會私下接觸、甚至對受害者「穿小鞋」,都屬於雇主的失職。
避免公親變事主:一句話,讓主管自己丟了工作
論壇中提及一則案例:一名女同事抱著貓時,遭男同事伸手觸碰,進而引發「是否觸及胸部」的性騷擾申訴爭議。主管介入後,對男同事表示:「性騷擾都是保護女生的,我們做男生的委屈一點,你就道歉吧。」
此番處置方式引發爭議,被認定未採取適當的有效補救措施,並因言論內容帶有性別刻板印象,而衍生性別歧視疑慮,主管最終因此事件離職。
王如玄律師與企業HR的現場QA精華
Q1:職場性騷擾申訴有沒有時限?
王如玄:職場性騷擾申訴並無時限。曾有企業案例是收到 20 年前前員工的申訴,消極不處理,而遭罰。企業須建立「零容忍」態度,「證據到哪裡、辦到哪裡」,不可消極不處理。
Q2:若加害者是外部客戶,公司該如何處理?
王如玄:這被認定為「雙方雇主責任」,受害者的公司應負責調查與保護,同時必須與加害者所屬的公司橫向連繫,要求對方共同參與調查並對加害者進行處分。
Q3:調查期間可以調動員工職位嗎?
王如玄:建議優先調動「行為人」而非受害者,以免受害者感到被變相懲罰。調動目的應是物理性隔離以確保安全,且不得違反「調動五原則」。
(責任編輯 / 溫為翔)